教育解读相关的报考须知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。无论是在法学入门课程,还是某些考试的法学常识部分,要约失效都是需要留意的内容。小编要说的核心主题,就是基于法条将几种失效情形逐条说明,方便大家理解记忆,在需要时能快速准确地运用这些知识点。感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

要约失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:

当受要约人明确表示拒绝要约,或者对要约进行修改、限制或扩张时,要约失效。
如果要约人依法撤销了要约,要约即失效。
当要约的有效期限(即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时间)届满,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时,要约失效。
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,原要约失效。

以上情形均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四百七十八条的规定。